诺福克郡的清晨,雾是乳白色的。
不是伦敦那种黄得发黑的浓雾,是那种很厚、很软、像棉花一样的雾。它从田野里升起来,漫过篱笆,漫过石子路,漫过FOL儿童福利院门口那两扇黑色的铁门。红砖建筑在雾中若隐若现,像一幅被水洇开的画。窗户很大,玻璃擦得很亮,映着灰蒙蒙的天。门前的草坪修剪得很整齐,草叶上挂着露珠,在晨光里亮得像碎玻璃。草坪上有一个秋千,铁链已经生了锈,坐板被磨得很光滑,在风中微微晃动,没有声音。
四个少年站在铁门外。
菲尼安穿着塞巴斯蒂安准备的旧衣服——膝盖打了补丁的裤子,袖口磨出线头的外套,一双大了两码的旧皮鞋。鞋带系得很紧,但脚还是在里面晃。他的头发被故意弄乱了,脸上抹了点灰,看起来就像一个无家可归、走了很远路的穷孩子。但他的眼睛太亮了,亮得不像一个流浪儿。他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可怜一些,缩着肩膀,低着头,用脚尖在地上画圈。画到第三个圈的时候,他的耳朵已经开始发红了。
Doll站在他右边。她穿着男装——灰色的外套,深色的裤子,鸭舌帽压得很低,遮住了大半张脸。她的头发全部塞进帽子里,露出干净的额头和一双钴蓝色的眼睛。那眼睛在帽檐下闪着光,不是紧张,是警惕。她在看那扇铁门后面的建筑,看那些窗户,看那个秋千,看那条通向大门的路。她的手指在袖子里攥着,指甲掐进掌心里。不疼。比起马戏团的日子,这点疼不算什么。
药研藤四郎站在菲尼安左边。他穿着最朴素——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,袖子挽到手肘,深色的背带裤,脚上一双旧皮鞋,鞋头已经磨得发白。他推了推眼镜,目光扫过建筑的外观。窗户的位置,门的朝向,屋顶的烟囱,墙角的排水管。他在心里默默记下。每看到一个可能的入口或出口,他的手指就在裤缝上轻轻敲一下。一下,两下,三下。他的表情很平静,平静得像一潭水。但他的眼睛在水面下快速地转动,像一条鱼。
Snake站在最后面。他没有穿外套,只有一件薄薄的灰色毛衣,领口很大,露出锁骨。他的怀里抱着Oscar,Oscar被藏在毛衣里面,只露出一小截尾巴,银白色的,细细的,在晨光里微微发亮。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眼睛看着地面,看着那些被露水打湿的草叶。他在听。听风的声音,听远处马车的声音,听铁门后面有没有脚步声。
“记住,”药研压低声音,嘴唇几乎不动,“我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。从伦敦来的,坐火车,然后走路,走了两天。没有父母,没有亲戚,没有地方去。”
菲尼安咽了口唾沫。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,发出很轻的一声“咕咚”。他的耳朵更红了。他不擅长说谎。每次说谎,他的耳朵就会红,红得像煮熟的虾。他从小就是这样,改不掉。
Doll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鞋尖。鞋尖上沾着泥,是从田埂上踩来的。她不需要演。她本来就是无家可归的孩子。马戏团的笼子,鞭子,那些穿黑色制服的人,那些被带走的伙伴。那些记忆还在,只是被她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,压了太久,已经快忘了。但身体还记得。她的手在发抖,很轻,只有离得近才能看到。
Snake没有说话。他从来不需要说话。Oscar在他怀里动了动,他用下巴抵住它的头,不让它探出来。
铁门开了。
一个穿灰色制服的女人走出来。她四十岁左右,身材矮胖,脸圆圆的,看起来很和善。头发盘得很紧,用发网兜住,没有一丝碎发。她的眼睛是棕色的,很亮,但那种亮不是护士长的那种亮——不是见过生死之后依然温柔的亮。是另一种亮,像在打量货物,估算价格。
她的目光从四个人脸上扫过。在菲尼安身上停了一下——这个孩子太高了,肩膀太宽,不像十五岁。在Doll身上停了一下——太瘦了,脸色太白,像有病。在药研身上停了一下——戴眼镜,安静,看起来最正常。在Snake身上停了一下——太安静了,安静得不像一个活人。
“你们是?”
药研上前一步。他摘下眼镜,用袖口擦了擦镜片,又戴上。他的动作很慢,很自然,像是在掩饰紧张。然后他抬起头,看着那个女人。他的眼睛红了——不是哭的,是他用手揉的。眼眶周围有一圈淡淡的红,看起来就像刚刚哭过。
“我们……我们从伦敦来。”他的声音沙哑,带着哭腔,每个字都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,“没有家了。听说这里……可以收留孩子。”
女人的目光在他们身上又转了一圈。菲尼安的耳朵红得像要滴血。Doll的嘴唇在发抖。Snake低着头,一动不动。
“进来吧。”女人转身,“先做测试。”
四个人跟着她走进大门。身后,铁门关上了。门锁弹入锁扣的声音在晨雾中很清脆,像骨头断裂。
他们被带进一间小房间。
房间不大,窗户朝东,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进来,在地板上画出一道道细长的光条。墙上贴着几张海报,每张海报上都画着一种狗——敖犬,体型巨大,肌肉虬结,站在城堡门口,像一尊雕像。柯基,短腿,大耳,在草地上奔跑,嘴里叼着一个飞盘。牧羊犬,身形修长,目光锐利,站在山巅,风吹起它的长毛。博美,小巧,蓬松,像一个毛绒玩具,蹲在贵妇人的膝盖上。
每一张海报力、勤劳、陪伴。牧羊犬——机警、勇敢、引领。博美——优雅、聪慧、高贵。
女人坐在桌子后面。桌子上铺着一块白色的桌布,桌布上有一滩水渍,已经干了,留下一个淡黄色的圈。她手里拿着一支笔,面前摊着一份表格。表格很长,密密匝匝的,看不清上面写的是什么。
“别紧张,”她笑着说,笑容很和善,露出两颗虎牙,“就是几个小问题。你们喜欢什么动物?兔子、猫、狗、还是鼬?”
菲尼安第一个回答。他几乎是喊出来的:“狗!我喜欢狗!大狗!能看门的那种!”他的声音在狭小的房间里回荡,震得窗户嗡嗡响。他的耳朵更红了,但他不在乎。他是真的喜欢狗。
女人在表格上写了一个字。药研瞥到了——她写的是“敖”。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,像是在确认什么。
Doll想了想。“猫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轻得像猫的呼吸。她喜欢猫。猫不会欺负比她弱小的东西。猫会自己舔毛,自己照顾自己。猫不需要被人照顾。
女人写了一个字。药研看不到她写了什么,但她的笔在“柯”那一栏停了一下。
药研推了推眼镜。“鼬。”他的声音很平,像在念一份病历,“很聪明,能钻进很小的洞。”他顿了顿,“而且鼬不挑食,什么都吃。”
女人看了他一眼。那一眼很短,但药研读到了里面的东西——不是欣赏,是警惕。一个说喜欢鼬的孩子,不好骗。她在表格上写了一个字。
Snake没有回答。他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脚尖。脚尖上沾着泥,和Doll鞋上的泥是一样的,从田埂上踩来的。
女人等了一会儿。她放下笔,双手交叉搁在桌上。“你呢?兔子、猫、狗、还是鼬?”
沉默。Snake的嘴唇动了一下,但没有声音。Oscar在他怀里动了动,尾巴从毛衣领口探出来一截,又缩回去了。
“……蛇。”Snake的声音很轻,轻得像风从门缝里钻进来。
女人愣了一下。“什么?”
Snake抬起头。他的眼睛是深棕色的,几乎接近黑色,像两口没有底的井。他看着那个女人,看着她脸上的笑容僵住的那一瞬间。
“蛇。”他说,“我喜欢蛇。”
女人沉默了三秒。那三秒很长,长得菲尼安的耳朵又红了一个色号。然后她低下头,在表格上写了一个字。药研瞥到了——她写的是“狗”。蛇不算。那就归到狗。
“第二个问题,”女人放下笔,拿起另一支,换了个颜色,“你们喜欢吃什么?草莓、巧克力、芝士、还是胡萝卜?”
菲尼安又抢答了。“胡萝卜!我小时候养过兔子,兔子爱吃胡萝卜,我也爱吃!”他笑了,露出两排整齐的牙。他是真的喜欢吃胡萝卜。
女人写了一个字。
Doll说:“巧克力。”她很少吃巧克力。在马戏团的时候,有一次,一个观众给了她一块巧克力。她舍不得吃,藏在枕头底下,藏了三天,拿出来的时候已经化了。她用舌头舔着那些化掉的巧克力,舔了很久。
女人写了一个字。
药研说:“芝士。”他喜欢芝士。本丸的芝士蛋糕是烛台切做的,每次出阵回来,他都要吃一块。那味道让他觉得,活着还是有意义的。
女人写了一个字。
Snake说:“……胡萝卜。”他顿了顿,“兔子爱吃。蛇也爱吃。”Oscar不爱吃胡萝卜。但Snake替它说了。
女人放下笔。她站起身,走到墙边,指着那些海报。
“敖犬班——培养执事。负责礼仪、管理、服务。”她看向菲尼安,“你去敖犬班。”
菲尼安瞪大眼睛。“执事?我?”他想起塞巴斯蒂安。那个永远穿着黑色燕尾服、永远站在啵酱身后、永远说着“Yes, y lord”的人。他想起自己穿着那身衣服的样子。然后他摇了摇头,把那个画面甩出去。
“柯基班——培养园丁。负责体力劳动、种植、维修。”她看向Doll,“你去柯基班。”
Doll点头。园丁。种花。她想起奥利弗,那个在玻璃暖房里蹲着填土、鼻尖上沾着泥的女孩。她的手指不抖了。
“牧羊犬班——培养家政佣人,还有格斗技巧。”她看向Snake,“你去牧羊犬班。”
Snake没有点头,也没有摇头。他站在那里,像一根被插在雪地里的木桩。Oscar在他怀里盘得更紧了。
“博美班——培养贵族。学习拉丁语、数学、文学。”她看向药研,“你去博美班。”
药研推了推眼镜。“请问,我可以去医务室吗?”
女人皱眉。“医务室?”
“我父亲是医生,”药研的声音低了下去,低得像在自言自语,“去世了。我……我会一点医术。我想帮忙。”
他的声音在最后两个字上碎了一下。不是装的。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——不是藤四郎家的那位,是这具身体在历史上的那个主人。他想起那些被他救过、也救过他的人。他把那些记忆压下去。
女人看着他,看了很久。久到菲尼安的脚趾在鞋里蜷了起来。久到Doll攥紧了袖口。久到Snake的呼吸停了半拍。
然后她点头。“好。你先去博美班报到,下午我让人带你去医务室。”
药研鞠躬。“谢谢。”
敖犬班的教室在一楼走廊尽头。
菲尼安推开门的时候,以为走错了地方。教室很大,铺着深色的木地板,擦得能照见人影。墙上挂着几幅油画——不是风景,是人物。穿着燕尾服的男人,端着红茶杯的女人,站在马车旁边的少年。每一幅画
十几个男孩坐在课桌前,都穿着统一的灰色制服,头发梳得很整齐,用发蜡固定住,没有一根碎发。坐姿很端正,背挺得很直,双手叠放在桌上,拇指朝上。没有人说话,没有人转头,没有人咳嗽。他们的眼睛都看着讲台,像一排被摆在货架上的玩偶。
讲台上站着一个年轻人。他穿着黑色西装,白衬衫,深灰色的领带,领带夹是银色的,刻着一个狗头的图案。他的头发是金色的,很浅,像晒过很多太阳的麦秆。梳得很亮,每一根都服服帖帖地贴在头皮上。他的眼睛是绿色的,很亮,亮得像两颗被擦过的玻璃珠。
他转头看向门口。那一眼——菲尼安的心跳漏了一拍。不是害怕,是熟悉。那眼神,他见过。在凡多姆海恩宅邸的书房里,在每一个清晨和深夜,在那个人看向啵酱的时候。那是执事的眼神。打量,估算,然后在心里记下所有数据。
“新来的?”年轻人走过来。他的步伐很稳,每一步都踩在同样的距离。脚跟先着地,然后脚掌,然后脚尖。皮鞋踩在木地板上,发出很有节奏的声响。嗒,嗒,嗒。
他站在菲尼安面前。菲尼安比他高半个头,但他觉得这个人在俯视他。
“太高了。”年轻人的声音很平,没有起伏,“制服要特制。”他转身,没有看任何人,但所有人都听到了他的名字。
“安提,带他去领衣服。”
一个少年从座位上站起来。他的头发和那个年轻人一样,是金色的,但更浅一些,像被太阳晒透了的干草。他的眼睛也是绿色的,但更亮,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玻璃珠。他的制服和其他人一样,但穿在他身上,就是比别人好看。不是衣服的原因,是人的原因。
他走到菲尼安面前,微微欠身。那动作——菲尼安的眼睛瞪大了。那角度,那分寸,那节奏,和塞巴斯蒂安一模一样。不多一分,不少一毫。像用量角器量过的。
“请跟我来。”安提说。声音很平,很稳,没有多余的起伏。像在念一份已经念过很多遍的稿子。
菲尼安跟在他后面。走廊很长,安提走在前面,步子不大不小,不快不慢。菲尼安看着他的背影——肩膀很平,背很直,腰很细。走路的时候,手臂摆动的幅度刚好,不会碰到墙壁,也不会碰到身边经过的人。
“你……你多大了?”菲尼安忍不住问。
“十四。”安提没有回头。
“你在这里多久了?”
“六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