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念夏三岁那年,已经能跌跌撞撞地在大院里跑了。他最爱追着孙悟空的金箍棒(道具)跑,嘴里喊着“大圣爷爷”,小短腿倒腾得飞快,身后跟着一群看热闹的叔叔阿姨。
“慢点跑,别摔着!”沈知夏在廊下晒被子,看着儿子的身影,眼里满是笑意。她如今在附近的小学当老师,每天教孩子们念书,日子充实又安稳。
陆承骁刚从训练场回来,迷彩服上还沾着草屑,一把将儿子捞进怀里:“今天在幼儿园学什么了?”
“学唱东方红!”陆念夏奶声奶气地唱起来,跑调跑得厉害,却逗得路过的张真源直笑。
“比你爸小时候强多了。”张真源笑着递过一瓶鱼肝油,“给念夏补补,最近看他总揉眼睛。”
这些年,大院里的人也有了新变化。贾玲成了“贾总”,点心铺开成了连锁,还办起了食品加工厂,专门收农村的粗粮做原料,帮着乡亲们致富;张艺兴的技术小组搞出了新成果,改良的播种机在全市推广,成了小有名气的“发明家”;宋亚轩在文工团当上了团长,带着队伍去各地演出,把大院的故事唱给更多人听。
这天,沈知夏正在给孩子们上课,教室门被轻轻推开,走进来个熟悉的身影——是黄土村的赵美兰。她看起来憔悴了不少,手里拎着个布包,站在门口局促不安。
下课后,沈知夏把她请到办公室,给她倒了杯热水:“有事吗?”
“我……我来谢谢你。”赵美兰红着眼圈,从布包里拿出双虎头鞋,“听说你生了儿子,我给孩子做了双鞋,不值钱……”她顿了顿,声音发颤,“当年是我对不起你,这些年在农场劳改,我想了很多,知道错了。”
沈知夏看着那双针脚细密的虎头鞋,心里叹了口气:“都过去了。”她从抽屉里拿出些点心,“带回去给孩子吃吧,以后好好过日子。”